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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7 08:34:19 浏览:400次
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闽质强省办[2023] 7号,详见附件1),为提高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整体水平,增强水利工程参建各方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受省水利厅委托,决定在全省会员单位在建工程中开展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及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深入实施水利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各单位及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应以“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为活动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求真务实的活动方案,扎实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质量月”活动。
二、各单位要针对各自在建水利工程特点,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一是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各建设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不断完善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二是各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主要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主要机械设备落实到位,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及机械设备质量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工程档案管理;质量月期间进行质量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三是各监理单位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认真组织施工现场监督及指导工作,对工程建设进度、资金、安全、质量控制进行全面监管。四是检测单位要加强施工质量检验,严格按照工程标准及检测规范,做到检测及时,数据真实,结果准确,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管理标准。五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风险管控,组织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三、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宣传及提升活动。一是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结合工程实际,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质量月”活动宣传。可融合传统与新兴媒体优势,开展“质量月”活动主题宣传,如施工现场张贴大型横幅标语(标语口号详见附件1中的附件)、制作宣传海报(或专栏)、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多媒体广告等,使水利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大力提升水利从业人员的素养,可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分析咨询、质量提升培训、QC小组及质量专题讲座等活动,着力质量提升。三是开展质量激励、质量技术帮扶、先进质量技术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推广等活动;历年获得中国水利优质工程“大禹奖”、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福建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的企业,提倡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带头推进水利行业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总之,各单位应以积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作为目标,认真围绕活动主题开展“质量月”活动,大力提升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推进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
我会拟对2023年“质量月”活动组织得力,效果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本次评比表彰实行报备制,欲申请参加福建省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先进单位评选的单位,须填写《福建省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报备表》(详见附件2),于9月15日下午5时前,发送至协会邮箱。我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参加本次“质量月”活动评先表彰单位的“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活动期间,各单位可将活动相关文字报道、图片发送至协会邮箱,以便协会秘书处及时在协会网站“会员动态”栏展示会员风采。
申报单位应于10月8日下午5点前,将全部活动情况的纸质材料(按目录章节编排,胶装印刷)寄至协会秘书处;电子文档材料发送至协会邮箱。
活动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福建省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
2.“质量月”活动开展方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
3.反映“质量月”活动内容、特色的视频或图片(视频为MP4高清格式;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像素在1024×768及以上,图片请用word文档编辑,并配上简要文字说明)。
联系人:杨 扬 唐丽如
电 话:0591-87675170、87932093
邮 箱:fjsslgcxh@163.com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A座12层808室
闽水协【2023】48号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的通知.pdf